法制網訊 記者陳麗平 國資委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介紹,將完善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體系。
報告提出,充分發揮業績考核導向作用,取消主營業務收入等規模類指標,增加總資產周轉率等效率類指標,提高企業短板和風險管控的考核標準,對高負債企業將資產負債率納入年度考核。強化價值創造導向,將大多數企業經濟增加值考核權重提高到50%。加強對標考核,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與國際同行業先進企業進行對標。完善激勵約束政策,根據任期考核結果給予企業負責人相應的任期激勵,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者國有資產損失的,業績考核給予降級或者扣分處理,并相應扣發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金、任期激勵或者中長期激勵。 |